从2019年7月1日起,村党组织书记、村民委员会主任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可享受财政补贴。为贯彻落实湖南省委关于全面加强基层建设“1+5文件”精神,省委组织部、省财政厅、省人社厅联合下发《关于全面开展村党组织书记、村民委员会主任参加基本养老保险补贴工作的通知》,采取先缴后补的方式,对村党组织书记和村委会主任购买养老保险给予补贴。目前,省级财政正拨付资金5200万元,用于补贴今年的村主职干部。
村主职干部身处基层第一线,他们没有编制,待遇低,但是每天需要面对繁重的工作任务,“白加黑”“ 5+2”俨然成为了一种常态。他们中的大部分属于能人,组织能力强、头脑灵活、善于经营,但是他们放弃了自谋“钱途”的机会,全身心地投入到农村工作中。即使条件艰苦,他们依然选择了坚守,发挥出自己的光和热,带领着村民致富奔小康。
正是他们,挑起了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的重担。他们主动作为,踏踏实实地为群众办实事、谋利益,带领群众发展产业,推动农村经济快速健康发展,成为群众离不开的“领头羊”。他们深入到群众中,真切体会到群众的喜怒哀乐,在工作和生活中“想群众所想、急群众所急”,赢得了群众的信赖,谱写出精彩的人生。
为了免除村主职干部的后顾之忧,让他们安心扎根农村,湖南省委出台了一系列符合实际、关心爱护村主职干部的贴心举措,让他们感受到阵阵暖意。为村党组织书记和村委会主任购买基本养老保险给予补贴,这一暖心举措彰显了组织温情。
可以说,村党组织书记、村民委员会主任参加基本养老保险能享受财政补贴,用心用情至深中蕴藏的组织关爱,能更有力地激励他们,更加努力地投入到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工作中去。
来源:红网
作者:胡喜庆
编辑:陈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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