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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残障儿童“点灯”不该是企业之责

来源:红网综合 作者: 编辑:刘蔼元 2018-12-24 17:17: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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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系红网第四届全国大学生“评论之星”选拔赛参赛作品

  12月19日,据中国新闻网报道,在西安东郊有一所名为“心心中心”的特殊儿童教育机构,里面有四十余名智残儿童。为了补贴经费,同时锻炼孩子们的动手能力,张笑强和老师们带着几十个孩子开始了“创业之路”——制作灯笼。但是因种种原因,之前一些合作过的企业、团体也没有继续采购这些灯笼,因此“心心中心”的孩子们已经制作的几万个灯笼至今无人问津。

  听闻消息后,人们在为了孩子们唏嘘的同时,也应反思智残儿童的灯笼无人买单的原因。众所周知,企业的本质是基于盈利的商业团体,只能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承担公益性的社会责任。而企业无法继续订购智残儿童的灯笼,主要原因无非是两点:第一,由智残儿童所制作的灯笼比较粗糙和简陋,无法满足企业的盈利需求;其次,企业在现有条件下没有足够的能力和长期的意愿,为这些灯笼作公益性买单。

  长此以往,这些儿童将不得不回归到之前的困境——只能靠着政府和社会爱心团体的直接补助而生活,无法像正常人一样享有独立工作和生活的权利。事实上,这些困境不仅仅是“心心中心”四十余名智残儿童所面临的问题,同时也是在中国近8500万残障人士所共同面临的问题。

  俗话说,“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政府的扶持也应践行这个道理。政府有关部门应加大对残障人士的扶持力度,更加深入细致地关注和解决他们所面临的困难和问题。与此同时,政府也应与企业合作,为残疾人士构建可以正常工作的平台。以“心心中心”所面临的困境为例,政府可以有组织有计划地去对这些智残儿童进行技能上的培训,让他们制作的产品更加符合企业要求;同时政府也可以颁布相关惠民政策,对接受残障人士灯笼订单的企业予以政策上和物质上的支持。

  其实,消解此类困境的“魔法棒”紧握在每位社会公民的手中。除了对残障人士在物质层面的帮助外,也应对其精神世界予以人文关怀。社会上的每个人应该自觉重建一种社会意识,即对残障人士“去标签化”。很多时候,阻碍他们获得正常工作和生活的权利的原因,并非是“残疾”本身,而是社会对残疾人士“无能化”的标签围困住了他们的手脚和心灵。

  正如“心心中心”的创办者张笑强所说:“制作灯笼只是表达我们一种态度,我们是残疾但不是残废,要努力学会自己站起来,这就够了。”对残疾人真正的帮助,不只是物质上的直接馈赠,更应该帮助他们重回正常人的世界。社会,政府和企业应协同发力,让残障儿童的灯笼点亮万家灯火,温暖亿万人心。

  文/李致睿(华中科技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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