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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乡向建档立卡贫困群众追补城乡居民医保待遇

来源:长沙晚报 作者:李静 编辑:吴虹莉 2017-12-04 17:34: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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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12万元惠及特困群众8520人

  宁乡向建档立卡贫困群众追补城乡居民医保待遇,近期全部拨付到位

  宁乡巷子口镇狮冲村村民陈立冬患尿毒症,今年8月初以来透析治疗19次,通过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报销医疗费用1.5万多元。日前,宁乡市人社局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中心向她的社保卡绑定银行账号拨付1649元,追补其作为建档立卡贫困人员所享受的提标待遇。记者从宁乡市人社局获悉,宁乡通过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共向贫困群众追补待遇312.4万元,惠及8520人次,将于12月5日前全部拨付到位。

  今年以来,就建档立卡贫困群众,省市人社部门推出了系列优待政策,包括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部分免缴;在协议(定点)医院的住院费用(按项目付费、病种付费等除外),报销比例比一般人员的报销比例提高10%(但政策范围内费用报销比例最高不超过95%);大病保险报销起付线比一般人员降低50%;儿童白血病(限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急性早幼粒细胞白血病)、儿童先天性心脏病(限房间隔缺损、室间隔缺损)、消化道肿瘤(限食管癌、胃癌、结肠癌、直肠癌)、终末期肾病(限特殊门诊透析治疗)等四类九种大病,在规定医院住院治疗、经医院医保科审批符合规定临床治疗路径后按单病种收付费的,其报销比例提至90%(儿童先心病100%)等。

  “这些政策在落地过程中,因为实施时间不同及系统设置等客观原因,部分参保人员在医保结算时并未实现自动结算,所以我们对该部分人群提高报销比例的部分全部进行手工追补。”宁乡市人社局有关负责人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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